为了做好32450新蒲京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,使奖学金评定真正落到实处,发挥积极的作用和影响,根据《32450新蒲京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(修订稿)》,制定本通知。
一、凡32450新蒲京全日制本科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,均可申请相应单项奖学金。
1.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道德品质良好。
3.注册并正常参加学习活动。
4.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。
二、单项奖学金种类:成绩突出奖学金,学习竞赛奖学金,创新创业奖学金,文艺、体育等竞赛活动奖学金,学生活动积极分子奖学金,新闻奖学金等。具体内容和申请条件见《32450新蒲京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(修订稿)》。
三、评定程序:
1.学习动员:以班级为单位,各班班长组织同学们认真学习文件和评审办法。
2.个人申请: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书面申请,注明申请原因并签字,并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,交到班级负责人处。
3.班级评议:班级组建评选小组(班级人数20%左右)对申请进行评议,形成书面报告班级内公示,无异议后填写班级单项奖汇总表,班长团支书填写意见并签字,请班主任审核并签字;
4.学院评审:2020年11月29日(本周日)下午5点前,各年级负责人以年级为单位将《汇总表》、《申请表》,证明原件(评完后会返回学生)和复印件上交河滨4-104,《单项奖学金学号、身份证号、建行卡号核对表》以年级为单位发电子档至资助育人部郑凤玲(18671763932,1650788665@qq.com),其他材料上交纸质版,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审核评定后公示3天,无异议后统一发放。
四、申请批准以后,学生应进一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,合理用好奖学金,积极参加学校、院系举行的各项活动,起到表率作用。严禁弄虚作假,否则严肃处理。
五、本规定由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和执行。
32450新蒲京
2020年11月25日